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 最低
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经观要闻
经济观察网讯 据央行网站 9 月 29 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 15%。
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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