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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特殊地级行政区大兴安岭地区改革设想:改设地级大兴安岭市

摘要我国最特殊地级行政区大兴安岭地区改革设想:改设地级大兴安岭市 我国共有333个地级行政区,其中最特殊的地级行政区是黑龙江省的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地区的特殊之处有两个方...

我国最特殊地级行政区大兴安岭地区改革设想:改设地级大兴安岭市

我国共有333个地级行政区,其中最特殊的地级行政区是黑龙江省的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地区的特殊之处有两个方面:一是大兴安岭地区是全国唯一的地区下辖县级区的地级行政区,目前大兴安岭地区下辖有四个区,分别是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二是大兴安岭地区是全国唯一的地级机关位于外省的地级行政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驻地加格达奇区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但在行政上它却是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理。

一、大兴安岭地区特殊的行政区划产生的原因

产生大兴安岭地区如此特殊的行政区划的原因,是因为1964年2月10日国家决定成立会战指挥部开发建设大兴安岭东北坡。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行政区一部分,黑龙江省黑河专区呼玛县全部和嫩江县行政区一部分,划归会战区。1964年8月10日,国家批准于大兴安岭会战区成立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省辖市级),受会战指挥部和行政区所在省即内蒙古自治区双重领导,地方行政工作受黑龙江省政府领导。各林业公司设区政府,林场设乡(镇)政府。

1965年1月林业部在大兴安岭会战区设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与大兴安岭特区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1966年4月20日,黑河专区呼玛县“嫩漠公路”以北和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东南部划入大兴安岭特区的行政区。

1969年为了加强对北方边境地区的行政管辖,国家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的管辖范围进行重新划分,而随着这次划分的进行。大兴安岭地区包括加格达奇在内的管辖权,全部划给了黑龙江省。

197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领导。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原属黑河地区的呼玛县和原属呼伦贝尔盟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全建制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79年5月30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鄂伦春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原属鄂伦春自治旗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仍由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但原属地权不变。

自此,加格达奇区就变成了现在这个奇特的境地——身在内蒙古,却心归黑龙江省管辖。对于加格达奇的管辖权归属问题,内蒙古早在2004年就提出想要收回该区管辖权,并为此一直在努力,但直到现在也没有收回来。

二、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划沿革

一九六四年设立大兴安岭特区(地级),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和黑龙江省呼玛县的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大兴安岭特区的行政区域,驻加格达奇,特区下设松岭、新林、呼中、塔河四区。(国务院1964年8月10日批准)。

一九七零年设立大兴安岭特区加格达奇区(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2月21日批准)。撤销大兴安岭特区,设立大兴安岭地区。呼伦贝尔盟的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划归大兴安岭地区。(国务院、中央军委批示,黑龙江革命委员会1970年4月1日批准)。设立大兴安岭地区大杨树区(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8月8日批准)。

一九七一年设立大兴安岭阿木尔区(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10月11日批准)。

一九七三年设立大兴安岭古莲区(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3年3月1日批准)。

一九七五年撤销大兴安岭大杨树区(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5年9月29日批准)。

一九七七年设立大兴安岭图强区(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7年3月15日批准)。

一九七九年将呼伦贝尔尔盟和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中共中央、国务院1979年5月30日批准)。

一九八零年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黑龙江省委1980年9月4日批准)。

一九八一年设立塔河县,以呼玛县的开库康、依西青、十八站三个公社和塔河区的行政区域为塔河县行政区域,驻塔河镇,塔河县由大兴安岭地区领导。设立漠河县,以呼玛县的漠河、兴安两个公社和阿木尔、图强、古莲三个公社的行政区域为漠河县行政区域,驻西林吉,漠河县由大兴安岭地区领导。

二零一八年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民函〔2018〕50号)批复同意撤销漠河县,设立县级漠河市,以原漠河县的行政区域为漠河市的行政区域。

二零二零年4月2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成立,结束了林区56年政企合一的历史。

三、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划现状

大兴安岭地区共辖7个县级行政区,包括4个区、1个县级市、2个县,分别是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漠河市、呼玛县、塔河县。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驻加格达奇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体制特殊,是地跨黑龙江和内蒙古两省区设立的。其下辖的呼玛为纯地方县,加格达奇为纯地方县级区,塔河县、漠河市为政企合一县(市),松岭、呼中、新林为政企合一县级区。大兴安岭的4个辖区与其它2个县、1个县级市规模相当,行政结构相同,而且在不远的伊春,这种政企合一的模式都一直作为县级的市辖区,尽管大兴安岭4个辖区有了相应的机构和体制,但仍不被列为正式的县级行政单位。

大兴安岭行政公署辖1个县级市2个县4个区,23个镇,12个乡,6个城镇街道办事处,60个社区,80个村民委员会。

呼玛县辖2个镇,6个乡,8个居民委员会,64个村民委员会,即呼玛镇、韩家园镇,兴华乡、北疆乡、白银钠乡、鸥蒲乡、金山乡、三卡乡。

塔河县辖3个镇,3个乡,29个居民委员会,11个村民委员会,即塔河镇、盘古镇、瓦拉干镇,依西肯乡、开库康乡、十八站乡。

漠河市辖4个镇,1个乡,4个居民委员会,7个村民委员会,即西林吉镇、兴安镇、图强镇、劲涛镇,漠河乡。

加格达奇区辖2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60个居民委员会,8个村民委员会,即加北乡、白桦乡,卫东街道、红旗街道、曙光街道、长虹街道、东山街道、光明街道。

松岭区辖3个镇,8个居民委员会,即小扬气镇、古源镇、劲松镇。

新林区辖7个镇,17个居民委员会,即新林镇、翠岗镇、塔源镇、碧洲镇、宏图镇、大乌苏镇、塔尔根镇。

呼中区辖4个镇,11个居民委员会,即呼中镇、碧水镇、呼源镇、宏伟镇。

四、解决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划的设想

(一)大兴安岭地区撤地改市,设立大兴安岭地级市,将大兴安岭市的土地全部确权勘界给黑龙江省,从此内蒙古自治区与黑龙江省再没有权属纠纷。地级大兴安岭市下辖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漠河市、呼玛县、塔河县。

(二)建议就地分设地级加格达奇市和漠河市,地级加格达奇市辖加格达奇区、松岭区、鄂伦春市、根河市和额尔古纳市,加格达奇市归属内蒙古自治区管辖(正好呼伦贝尔管辖面积太大,可以一分为二)。地级漠河市辖北极区(现县级漠河市撤市改区),管辖北极区、塔河县、呼玛县、呼中县和新林县,漠河市由黑龙江省管辖。

(三)借鉴国家设立雄安新区的经验模式,设立兴安新区,直属国务院,委托管理呼伦贝尔、乌兰浩特、黑河、大兴安岭、齐齐哈尔(加上杜尔伯特和林甸)和白城市,一举解决加格达奇、呼伦贝尔和满洲里的地位问题,将来时机成熟再改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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