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与6任妻子的婚姻始末
刘少奇与6任妻子的婚姻始末
(说历史的女人——第1527期)
在考察诸多老一辈革命家的生平史料时,笔者发现了一个情况,那就是因为大历史背景(新旧交替)的缘故、以及革命战争中的危险性和不可预测性,使得他们经常处于妻离子散、甚至劫后余生的各种境况之中,也因此发生了诸多变故和事情。比如,今天笔者要谈的刘少奇,他的情况也是如此,为了革命事业,他付出得越多,他的个人生活,可能就会变化越多。他所身处的历史环境越复杂,他的个人生活就会随之发生更加复杂之变化。这些情况,最后在他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反映——刘少奇一生共有6任妻子,但是却多为不幸,其中前5任都是他不愿重提的痛,尤其是第四任可以说几乎是他内心永难抹去的一种隐痛,仅第6任妻子给他带来了幸福,成为他心中挚爱。
下面,笔者就将刘少奇之婚姻之路作以详述,以了解我们伟大的革命先烈人生之不易。主要分两部分来讲:
第一部分——刘少奇前5段不愿重提之婚姻。
一:刘少奇之第一任妻子周氏——包办婚姻之结果。
刘少奇这第一段婚姻,主要取决于他的出身。
1898年11月24日,在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炭子冲,刘少奇出生。
因为,在宗族九兄弟中排行最小,因此族内人都叫他"九满"。
刘少奇的父亲叫刘寿生(出生于1865年,1911年去世),是一位农民,从祖上那里继承了田产六十余亩,自己种一部分,把另外一大部分租出去。但是他不是纯粹种地的那种农民,而是一位受过读书教育的农民。因此,他家是那种耕读之家。也因此,刘寿生对于自己的孩子们,也不要求他们成为一个只把精力和人生放在田产上的人,而严格要求他们好好读书。
刘少奇之母亲鲁氏(出生于1864年,1931年去世)则是一个传统妇女,心地善良,勤俭持家,对待孩子们也极其和善。
从这个情况来看,刘少奇的家庭情况还不错,所以,他从小就接受了比较完整的教育。8岁到11岁,三年时间,他接受了正常的私塾教育。12岁左右,他的父亲去世。父亲去世,对于刘少奇而言,应该是比较重大的一件事。父亲去世后,家里靠母亲支撑。在他14岁的时候,因为当时革命运动影响很大,私塾教育已经与外界的社会形势格格不入,因此对外界充满渴望的刘少奇不满足于私塾教育,因此就回家跟母亲要求去新式学堂读书。
母亲鲁氏是一个传统妇女,对外界的事情了解不多,全靠孩子们说,所以拗不过孩子们的要求,就答应刘少奇,让他去了新式学堂芳储乡小学补习班读书。这一年,在湖南新军从军的二哥刘云庭回来后,刘少奇从那里听到了很多关于辛亥革命的信息。刘少奇听了很激动,让姐姐帮他把辫子也剪掉,表示自己与旧社会彻底脱离的决心。
此后,刘少奇一直在新式学堂读书,1916年从宁乡县第一高小毕业,成绩第一,后报考长沙陆军讲武堂,又以第一名考入。
这年,刘少奇18岁。
这个年纪,对于刘少奇正是努力上进的年龄,但是这个年龄,对于农村传统而言,已是谈婚论嫁的年纪。父亲不在了,母亲鲁氏就要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为儿子的婚事思虑和忙碌起来。最后,鲁氏相中了邻村麻雀塘周家的女儿周氏,算是门当户对。
但是此时的刘少奇,满脑子都是新式思想,对传统的这类出自父母媒妁之言下的包办婚姻,那是在思想深处本身就充满了抵触的。所以,两代人在思想观念上出现了断裂性的矛盾,这样的婚姻自然是无法顺利进行的。因此鲁氏知道明着要求儿子刘少奇回来完婚,他是断然不会答应,甚至也不会回来的。所以,鲁氏就用了一招,跟鲁迅之母相同,皆是谎称生病。
刘少奇和鲁迅一样,都因孝出名,听闻母亲生病,都不敢怠慢。何况鲁氏的"生病",还是哥哥亲自告诉他的,他更是不敢迟疑,立即就回到老家去看望母亲。
但是回到家,见到母亲并未生病,等他的是家人预先安排好的婚礼。
刘少奇在一万个不同意中,举行了传统婚礼,但他对这门婚事,打骨子里充满了反抗情绪。因此,不久之后,他便与包办婚姻之下的妻子周氏,解除了婚姻关系。(实际上,应该是刘少奇单方面主动断绝)
总而言之,在那个新旧交替的历史之交,此类婚姻悲剧不在少数。对于当事人本身,无论男女,他们都是封建遗制的受害者。以刘少奇和周氏之婚姻,刘少奇在精神上是受害者,但是他有能力和有思想提出反抗,并与之斗争。但是对于周氏而言,她则是一个传统包办婚姻制度的牺牲品,始终都处于被动的受害者境地——她无力决定自己的婚姻之开始,也无力决定自己的婚姻之结束。
当然善良的刘少奇也深知周氏命运之无奈,对其也饱含同情,最终他为了给周氏一个交代:就把自己名下的30亩田产赠与周氏,同时也答应周氏的另一个条件——以后有子,选一子为其养老——刘少奇践行承诺,后把与何宝珍所生之长子刘允若托于周氏。
二:刘少奇之第二任妻子何宝珍——惨遭杀害,悲剧收场。
如果说刘少奇的第一段婚姻,他根本没有体会到任何幸福可言,那么在第二段婚姻中,他虽然体会到婚姻的幸福,但是这种幸福很短暂,并且因为妻子最终是被反动派杀害,所以也是他不愿提及之痛。
他的第二任妻子叫何宝珍,生于1902年,祖籍湖南省道县。何宝珍与周氏不同,她是一位接受了新式学堂教育的进步女性。在学校时,因为积极参加组织学生运动,被学校开除后,全力投入到工人革命运动工作去。在此期间,于1923年,与刘少奇结为革命伴侣。携手走过近十年岁月,一共生了三个孩子,分别为刘允若、刘允斌、刘爱琴。
何宝珍虽为女子,却性格刚强,属于那种爱憎分明之坚强女子。比如1927年10月她随刘少奇在上海开展工作,恰逢反动派特务疯狂抓捕共产党员时期,当时刘少奇正在开会,忽然门外传来特务杀进来的声音。刘少奇赶紧组织大家撤退,而何宝珍因长期被特务追逼,竟要往外冲,还一边说"跟敌人决一死斗"。其性情之刚烈,由此可见一斑了。
当时开展革命工作很困难,但是何宝珍不离不弃,紧紧追随刘少奇,在背后默默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也因革命工作之需要,他们经常是在不断分离和重聚中度过。比如1932年,刘少取根据党组织安排前往苏区,而何宝珍则带着小儿子留在上海继续开展工作。
当时上海的情况很危急,她为了积极营救同志,不惧危难积极开展工作,结果在1933年,被宪兵抓捕。但是一开始宪兵并不知道她是谁,因为她经常用化名隐藏自己的身份,而且隐藏十分成功。但是不幸的是,在监狱里,她被叛徒出卖,真实身份被宪兵知道后,受到了非常严酷的刑罚。但是何宝珍不惧酷刑,敌人最终从她这里什么也没得到,就在1934年,将其杀害,当时她32岁。
对于刘少奇而言,何宝珍不像一位妻子,更像一位忠诚、刚毅的可托生死的战友!
何宝珍为革命事业,被反动派惨杀,这也成为刘少奇内心一个不愿提及的痛处!
三:刘少奇之第三任妻子谢飞——遗憾的婚姻。
刘少奇的第三任妻子叫谢飞,这个女子跟何宝珍倒是有些相似之处,性格都是外向的,快人快语,敢作敢为。但是谢飞,还有一个与何宝珍不同之处,那就是何宝珍虽然性格明快,但是却有甘做绿叶之精神。然谢飞却不同,她是一位女强人性格,她是不甘做绿叶的,比如在刘少奇身边干一些收发文件等秘书工作的。她要做的是,自己去独当一面,去实现自己。
因此,因为性格的关系,刘少奇和谢飞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注定了遗憾的结局。从1934年在邓颖超的撮合之下、两人在陕北瓦窑堡结婚到1937年谢飞去延安中央党校上学,两人的婚姻在名义上,看似是五年(党校读了两年),但实际是三年——因为自从谢飞上中央党校后,两人的婚姻实际已经结束。
客观来看刘少奇和谢飞的婚姻情况,他们彼此,不存在对和错——这是一段充满了遗憾的婚姻!
四:刘少奇之第四任妻子王前——刘少奇心中无法抹去之痛。
在刘少奇的六任妻子中,或六段婚姻中,该段婚姻,可谓是他心中无法抹去之痛——原因虽然很复杂,但是现实依然无法掩盖真相所带来的残酷。
王前是安徽人,生于1923年。1942年阴历,三月初四,王前和刘少奇结为夫妻。抗日战争结束后,王前不堪精神压力与刘少奇离婚——(原因表面看是与王前在国民党阵营的大哥和二哥有关,但是实际上,也在侧面对他们的婚姻感情进行了一次考验,结果在该场考验中王前首先无法忍受别人背后的议论,选择与刘少奇结束婚姻关系)
转眼就到了建国之后,进入了特殊历史时期,与政治漩涡中的刘少奇有关的人和事,都被"特殊对待"。作为刘少奇前妻的王前,也在1967年4月,被加以利用——在抗战后,王前主动离婚,原本是为了摆脱某种作为刘少奇妻子的舆论压力,如今,她再次被历史意外地利用。
也许是命运的冥冥安排,她始终没有逃掉某种历史的宿命。上一次,她选择了妥协,这一次,她同样做出了妥协,而且是更大的妥协、没有底线的妥协——她联合女儿刘涛和儿子刘丁,写了一张针对前夫刘少奇的"揭露"材料(当时以某种报称之)。
刘少奇和王前育有一子一女:左为刘丁,右为刘涛
就这样,她成为伤害刘少奇最深的人之一!每当回忆起刘少奇,这位他的妻子,就如笼罩他在婚姻之路上的一团阴云。
五:刘少奇之第五任妻子王健——无果之婚姻。
在抗战结束,与王前离婚后。刘少奇的内心,也是受到很大伤害的。
朱德夫妇
朱德和妻子康克清,认为王前的离开对刘少奇造成的伤害,必须要尽快消除掉。出于对战友的关怀,出于不忍心看着战友伤心,他们俩就想赶紧给刘少奇再找个好女子照顾他,当然他们俩也在心中立了一个标准,必须是品德过硬,说白了就是能够荣辱与共、忠心耿耿的患难之交。
经过一番辛苦搜索,他们相中了一个女子,叫王健。
王健性格非常好,不与人争,不与人闹,性格文静,待人谦和。于是,在他们的撮合下,刘少奇和王健就结为了夫妻。但是令人非常意外的是,这段婚姻仅仅维持了数日而已——原因是王健身患疾病,结婚数日后被送往东北疗养。
与其说这段婚姻是不幸的,不如说这是王前之后的一个插曲而已。
第二部分——刘少奇最后一段、也是唯一一段最幸福的婚姻。
刘少奇最后一段婚姻伴侣,叫王光美。有关这一段婚姻的具体情况,笔者在之前曾经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她27岁嫁刘少奇,后入狱12年,独居27载对丈夫的爱至死不改》进行详述,在此不再赘述,只作以简单回顾和总结。
如果对照刘少奇之前的五段婚姻伴侣而言,那么这段婚姻,对于刘少奇而言,更像是某种迟到的天赐之幸福。因为这位婚姻伴侣,实在是太光彩照人了——无论是从出身、外貌、还是从才学、能力,抑或是从对革命事业的热情付出,再或是对丈夫刘少奇的赤诚之爱,都是前面五位所不能相比。
她出场最晚,但给予刘少奇的幸福,却是最多的。
在1948年与刘少奇结婚到2006年去世,在这57载的人生里,她把自己的人生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照顾、帮助、扶持、爱护丈夫刘少奇。
在这期间,她是刘少奇的妻子,照顾刘少奇多病的身体。
在这期间,她是温暖的妈妈,照顾刘少奇所有的孩子。
在这期间,她是刘少奇的私人秘书,给刘少奇收发、整理文件,默默无闻。
在这期间,各组织向王光美抛开职务邀请,以她的能力,完全可以去干很多事情,比谢飞甚至做得更好,但是她接受了丈夫的建议,不去任何机构任职。
在这期间,她是刘少奇的后盾,在特殊历史时期,遭受非常糟糕的对待,她没有像王前那样选择离去,她选择了和丈夫在一起。即便在最残酷的场面中,她也选择和丈夫手拉手,给丈夫力量和信念。实际上,后来她遭受的对待更坏,对于一个女性而言,那已经是令人崩溃的对待,在那个时刻,只要她稍微松一下口,说点丈夫的什么,便会被"善待",但她没有,她选择了坚持站在丈夫的一边——为此,她付出的代价就是在秦城监狱被关了漫长的12载,铁窗生涯漫漫,但她对丈夫之爱,却从未改变——1980年,她捧着丈夫刘少奇的骨灰盒,把它紧紧贴在自己的脸颊上,仿佛在告诉丈夫——"我从未离开,我一直都在!"
第二个部分就是用来怀念丈夫刘少奇。
后来,王光美恢复了名誉和身份,这时候,她不用再照顾丈夫刘少奇,她完全可以出去做点什么了。但是她没有,她依然坚守丈夫曾经对她的要求,不去担任职务。她如此坚持,更像是对丈夫的爱,更像一个约定。
在晚年,她不从政,只做慈善。在细水长流中,把丈夫怀念。比如1991年,著名作家叶永烈在北京采访她时,她深情地回忆起丈夫刘少奇,说道:
"少奇同志的工作环境很艰苦,工作担子又很重,所以在1948年,少奇同志的体重只有48公斤!长期的艰辛困苦,使他患胃病……少奇同志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喜欢思索……他有时也会大笑,但不会像周总理那样仰天大笑……他是一个思想深邃的人……他深沉,不轻易说话,但一旦说话,他的见解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性格温和,没有大幅度的动作……"
从这些点点滴滴的追述中,足见王光美对丈夫刘少奇之爱,乃是出于理解的爱,是深沉的爱。他们的婚姻亲情,是建立在刻骨铭心的爱情之基础上的爱。
结语:婚姻,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很重要的,无论大人物,还是普通老百姓。一段好的婚姻,可以成就一个人,至少可以带来生活的幸福。但是一段不好的婚姻,却可以让一个人陷入生活的泥潭。在考察刘少奇的一生婚姻之路时,不幸和幸福的情况皆有,前五段婚姻,都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圆满,回忆起来都是痛。唯有最后一段婚姻,王光美给刘少奇带来了真正的婚姻幸福——既是爱情的,又是婚姻的,既是革命伴侣,又是生死战友,既是工作秘书,又是情感知音……
(文/说历史的女人·绿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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