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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酒52度 2009纪念(贵州安酒55度多少钱一瓶)

摘要贵州安酒52度 2009纪念(贵州安酒55度多少钱一瓶) 贵州安酒52度 2009纪念版。这款酒的包装设计非常简洁,白色的瓶身搭配红色的酒标,看起来十分醒目。安酒52度2009纪念版是一款酱香型白...

贵州安酒52度 2009纪念(贵州安酒55度多少钱一瓶)

贵州安酒52度 2009纪念版。这款酒的包装设计非常简洁,白色的瓶身搭配红色的酒标,看起来十分醒目。安酒52度2009纪念版是一款酱香型白酒,口感醇厚,回味悠长长。“金六福”是中国著名的老字号白酒品牌,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光绪年间,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金六福酒采用传统工艺酿造,酒体体柔和,入口绵甜,回味悠长,口感醇厚,香气浓郁,具有独特的酱香风格。金六福酒在国内市场占有率高达70%以上,深受消费者喜爱。

安顺公安局7月12日对公交车坠湖时间做了通报,从通报内容上看,张某钢是因为“拆迁问题”蓄意报复社会,造成21个无辜群众的死亡。对于张某钢的行为,我们当然是持否定评价的。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表达自己不满的情绪,更何况是用蓄意剥夺和伤害他人生命健康的方式。但是,现在说这些可能太晚了,毕竟悲剧的结果已经造成,我们即使用再多的谴责还是谩骂也无法挽回那些逝去的无辜生命,我们给张某钢再冠以多少十恶不赦的罪名也无济于事。

但是,对于张某钢实施此种行为的动机以及这种动机产生的前因后果,我们有必要深究细查,相关部门也启动了问责程序,我们探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从网上能够查询到的信息来看,张某钢的“拆迁问题”源于2016年西秀区政府实施的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通报中提到的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指的应该是安顺市酿造机械厂,贵州安酒起源于1930年代,1951年成立国营安顺酒厂,1988年贵州安酒集团总公司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白酒集团公司。贵州安酒集团总公司自1991年起连年亏损,2007年11月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列为全国政策性破产企业,2009年4月13日经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贵州安酒集团总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贵州安酒集团总公司安顺市酿造机械厂的该宗土地位于安顺市西秀区龙潭路东关经济适用房旁,总面积为:50642.09平方米。贵州省安顺市酿造机械厂办公室地址位于安顺市龙潭路41号,于1995年07月21日在安顺市西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2016年西秀区政府对安顺酿造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016年6月6日,西秀区征收部门发布《西秀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从这份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此次征收的基本情况: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总面积18174.32平方米,通过调查拟被征收房屋共计311户。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有产权户数137户;单位自营产总面积10085.36平方米,住户174户。

征收直管房、直管公房,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后采取等价值异地安置。房屋装修补偿费,附属设施补偿费,随房空地等按相关法规进行货币补偿。承租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房屋并交付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正式的房屋征收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网上没有相关信息,目前笔者能看到的只有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按照目前公布的事件事实,上世纪90年代,张某钢进入西秀区柴油机厂工作,并分得一套自管公房,产权归属于单位。如果在拆迁项目启动时,安顺市酿机厂已经进行了破产清算,该自管公房很有可能已归政府房屋管理部门管理。

从以上梳理的事实经过,结合公布的张某钢拆迁协议签订的情况,我们产生以下几点疑问:

1、从2016年棚户区搬迁项目实施至2020年6月8日张某钢签订搬迁补偿协议,长达近4年的时间,征收方和张某钢仅仅进行过3次对接?而“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沟通对接顺畅为什么如此长的时间无法达成协议?

2、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72542.94元。如果该协议是张某钢自愿达成的,为什么张某钢未领取补偿款?而且对征收方拆除其房屋如此不满?

3、张某钢签订协议后,申请公租房而未获得,对此张某钢极为不满,并在事件发生当天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此及公房被拆除表达不满。因搬迁协议只有货币补偿没有产权调换或安置房,为解决自己的居住问题,张某钢申请公租房也是正常的反应,但未成功就不满是否意味着在签订协议时征收方曾对张某钢作出过相应承诺?而这个承诺是否就是张某钢签订协议的原因?也是张某钢迟迟不搬迁,不领补偿款的原因?同样也是张某钢因征收方未能兑现承诺而心态崩溃的原因?

4、补偿安置方案明确要求征收直管房、直管公房,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后采取等价值异地安置,如果直管房、直管公房归政府房产部门管理,而原单位已经破产注销,那么所谓的异地安置就不应当是针对公房所有权人,而是针对承租人,那么为什么张某钢只获得货币不产,而没有获得异地安置?从张某钢自行申请公租房的行为来看,张某钢是希望能够有房可住的。

上述疑问的解答或许可以解释张某钢行为产生的原因。至少从目前能够找到的信息来看,张某钢的拆迁补偿是存在问题的。

首先,对公租房的补偿,往往会采取由承租人先行低价购房,再由征收机关以私有房产进行补偿安置,而张某钢只获得7万元左右的货币补偿,很难说得上是公平、合理。而且,张某钢没有个人住房,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改善被征收人的生活,这样的补偿对于张某钢来说,不仅失去了可以以较低房租租房的条件,而且不得不自己找房子住,两者的差别可想而知。

其次,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房承租人明明可以获得等价值置换的房屋,但张某钢不仅只获得货币补偿,而且连再次申请公租房都没有如愿。调查组有必要对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情况深入调查了解,也要对张某钢公租房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调查。

第三,有关部门强拆张某钢房屋的行为涉嫌违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征收方认为协议已经签订,张某钢应当履行协议,也不能径直强拆房屋,而应当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以上疑问,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调查清楚。社会中存在大量像张某钢这样有人格障碍的人,对于这样的人,任何人都难免会遇到。但是如果政府、社会和每个人能够对这样的人多存善意,而不是蔑视、无视,相信这样会大大降低他们采取这种极端方式表达不满的可能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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