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管理(支付管理系统)
支付管理(支付管理系统)
上周五央行推出了史上最严厉版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对舆论的质疑,央行针对意见稿发布解读,纠正了部分网络传闻提出的“网购上限5000元”的说法。
央行表示意见稿中限额5000元仅针对网络支付的余额支付方式,超过5000元的消费,用户可以选择银行网银来付款。也就是说,在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从支付账户扣除5000元后,超出5000元的部分是从银行卡账户扣除。
这是央行首次明确第三方支付的地位,区分了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的差异,防止支付机构出现“银行化”、“银联化”,但是也有对细则持有保留意见的行业人士表达出对未来细则实施层面的担忧,例如,这将不可避免地在支付流程上给用户体验带来繁琐。
有专业人士就表示,《征求意见稿》从细节方面为第三方支付设定部分“限制”,会造成用户的不便,在未来对于金融创新的影响有待商榷。
分析认为,未来支付机构的“互联网+”道路将迎来一定考验,进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深远影响。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重在防范支付风险,明确金融牌照各自的定位。
央行这一网络支付意见稿一旦通过并实施,未来究竟会对用户开户、网购、消费、转账带来哪些影响?
1、注册账户难度上升
按照规定,用户注册不仅要上传身份证,还要至少凑齐3份以上资料证明“你是你”,如果是带有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证明。
根据规定,这些证明文件需要是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要是没交过社保,估计是凑不齐三个证明的,那就无法注册这些账户。另外,如果意见稿最终施行,已经注册的账户,如果不满足这些规定的,也需要补充这些身份验证材料。(第九条)
2、免费跨行转账给他人没有了
根据规定,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了。想给老家的父母孝敬点生活费,可能要去银行排队;老板给员工发工资也只能一家家银行卡去倒腾了。城市用户可去营业厅柜台、ATM机、手机银行或者网银进行方便转账,但很多农村地区只支持邮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些地方小银行也没有网银,所以没法用手机银行转账,现在把网络支付也封掉了,就只能去银行汇款了。(第十七条)
另外,银行的跨行转账一般要收取一定手续费,这意味着通过支付宝免费转账的午餐没了。
3、首次网购超200元要网银验证
买单价超过200元的东西,以后可能不能用快捷支付了,第一次必须要用银行的网银验证了。快捷支付的验证是支付机构完成的,以后只要超过200元,必须回到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就便捷性而言,要付款的时候,操作网银需要多个步骤。但网银存在体验差、付款成功率低等问题,这相当于让一个用惯了iPhone的人,必须退回去用老式功能机。(第十五条第3款)
4、消费隐私保护级别提升
该规定意味着银行把消费数据从支付机构手上夺了回来。不过,该意见也明确了客户数据的采集和使用规范。用户的数据,不是企业想采集就采集,要以“最小化”的原则来,收集上来后,怎么存储和使用都进行了规范,在数据使用和用户隐私保护之间做出了平衡。(第三十五条)
在安全方面,目前支付行业普遍引入了“赔付险”,如果你的账号被盗了,不用再去跟公司扯皮了,只要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它就得赔给你。而现在各大银行还不敢做出这样承诺。
A分析:
减少资金沉淀在
第三方支付机构
事实上,自央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以来,累计有270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牌照,基于云数据技术的业务模式在监管上难度较大,违规风险随之增加。“此次《意见稿》从高层意志上区分了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的差异,防止支付机构出现‘银行化’、‘银联化’,实质上积极巩固了银行体系在金融行业中坚不可摧的信用交易地位,鼓励支付机构可大力开展通道业务。利于维护金融行业稳定、长期健康发展。”华泰证券金融业分析师罗毅认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支付账户里的钱不在存款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极大限制第三方支付的功能,业务模式回归单一,降低价值。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第三方机构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P2P、众筹平台进行资金托管服务模式将受到极大约束,单纯支付通道地位短时间内无法为第三方机构提供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大额消费将不能走网络清算通道,需要回归银联,直接减少支付机构的资金沉淀;同时意见稿要求每个账户的开立需采用3~5种以上方式进行交叉验证,增多验证程序将使支付机构丧失大量潜在用户。
支付作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基础设施,其发展为关联行业带来的不仅仅是“影响”,而是“震动”。在颇受关注的供应链金融、P2P、互联网理财、金融IT等多种在“互联网+”下已经实现跨越发展的行业,在《征求意见稿》落地之前,已经窥见了机遇,不过,也有相关行业需要直面冲击。
P2P网贷行业及互联网理财行业或将面临较大“挑战”。未来,第三方机构为P2P、众筹平台进行资金托管服务模式将受到极大约束,单纯支付通道地位短时间内无法为第三方机构提供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P2P网贷行业自诞生以来一直存在资金存、托管问题,过去平台方拥有银行及第三方支付两种选择。在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间合作存在两种方式,第一,第三方支付为平台开立账户,投资者的投资款通过这一账户直接充值到P2P平台,进而产生沉淀资金;第二种,则是P2P平台仅仅作为资金通道。
此前央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P2P托管业务由银行开展;《征求意见稿》出台后此业务将从第三方支付机构完全转移至银行,接入银行系统的使用效率暂不明确,但是对于P2P机构在资质、渠道资源、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门槛大大提高,成本承受力受到挑战,小规模的P2P平台或将直接面临洗牌,巨型P2P及国有背景P2P平台将逐渐浮出水面。
本文作者:创天下(前瞻网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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