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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原常委朱江被决定逮捕 朱江简历

摘要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原常委朱江被决定逮捕 朱江简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江决定逮捕】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江(正厅级)涉嫌...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原常委朱江被决定逮捕 朱江简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江决定逮捕】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附:朱江简历

朱江,男,汉族,1965年5月生,湖北天门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

1987年7月至1989年9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师校教师;

1989年9月至1994年3月,西藏自治区亚东县中学教师;

1994年3月至1997年3月,西藏自治区亚东县中学副校长;

1997年3月至1997年9月,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委办主任;

1997年9月至1999年10月,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1999年10月至2005年2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2005年2月至2010年9月,西藏自治区仲巴县委书记;

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西藏自治区谢通门县委书记(2011.12副地级);

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委员、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常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8年6月至2019年9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9年9月至2021年4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2019年11月晋升一级巡视员;

2021年4月免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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