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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推动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_ZAKER新闻

摘要生态环境部:推动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_ZAKER新闻 8 月 15 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现场,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创新成果,即实施生态环境分...

生态环境部:推动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_ZAKER新闻

8 月 15 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现场,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创新成果,即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据悉,生态环境部经过多年实践探索,推动建立了以 " 二三一 " 为标志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形成了一批实践案例。

" 二 " 指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截至 2021 年底,全国 31 个省级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 333 个地级行政区全部发布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 三 " 指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单元;全国已经划定 44604 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实现了全域覆盖。

优先保护单元把该保护的区域划出来,与我国生态安全格局总体相匹配,占国土面积的 54.4%。通过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管控要求,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扩绿增汇,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实落地。

重点管控单元把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等区域识别出来,涵盖 6200 多个产业开发区或集聚区,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适应,占国土面积的 14.1%。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为绿色生产力发展腾容量、拓空间。

其他区域,实施一般管控,占国土面积的 31.5%,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 一 " 是针对每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编制 " 一单元一策略 " 的差别化准入清单。

据了解,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推动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落地应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撑综合决策,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彰显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强大生命力。

文|记者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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